曲婉婷母親受賄被判無期徒刑 中紀委:依法懲腐民心所向
發布時間: 2021/11/18 16:59
最後更新: 2021/11/18 18:35
歌手曲婉婷母親、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前主任張明杰受賄、濫用職權一案周三(17日)上午公開宣判,張明杰被判處無期徒刑。中紀委今日(18日)發表評論文章《依法懲腐 民心所向》,指違紀違法者,應該受到黨紀國法嚴懲,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。
文章指出,人民群眾痛恨腐敗分子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,攫取大量不義之財,滿足親屬子女奢靡生活。如今,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進行公開宣判,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,彰顯了公平正義。嚴厲懲處腐敗分子,是強化「不敢腐」高壓態勢的必然要求,任何腐敗分子都要為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付出相應代價。
文章指出,張明杰案之所以備受關注,不僅在於她是一位知名歌手的母親,更因為她是侵害群眾利益的「蛀蟲」。身為國家公職人員,張明杰本應用手中的權力為人民群眾謀利益,但她全然忘卻權為民用、利為民謀的道理,犯受賄罪、濫用職權罪,涉案金額巨大,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。對「蛀蟲」依法予以嚴懲,正是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具體實踐,是反腐為民、反腐惠民的直接體現。
文章續指,每一次依法對腐敗分子的懲治,都是一次正義的昭彰。網民評論張明杰案一審宣判結果稱,「法律是公平的,正義不會缺席」、「對腐敗分子決不手軟」、「必須受到嚴懲,為其違法犯罪行為付出應有代價」等。這再次證明,反腐敗是民心所向,對腐敗分子依法懲治正是回應人民群眾的期待。
曲婉婷未回應判刑結果
張明杰2014年9月因涉嫌貪污、受賄與濫用職權罪被羈押。2020年,曲婉婷在微博發文「為母叫屈」,備受外界質疑。這次張明杰一審判決宣讀後,曲婉婷並沒有再為其「喊冤」,僅在社交平台貼出觀音像(下圖),稱「願一切有情眾生皆無苦。只希望你生活幸福。讓慈悲與愛引導我們的行動,和平將隨之而來,把愛送給你們每一個人。」
責任編輯:易燕丹